东亚与西亚国家及地区提单要求指南

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提单要求各有不同,现将东亚和西亚国家及地区的相关单证需求整理如下,方便各位全面了解!

1.提单需显示通知方,并且通知方不能显示为“same as consignee / same as above”

2.提单需显示货物体积

3.提单不接受笼统品名

以上三点为提单默认要求,后文不再重复提及。

01

阿富汗

需提供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地址及传真号码),并显示在提单上。

02

巴林

1.收货人需是巴林当地的公司。需提供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或PO Box),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2.所有至巴林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码,并显示在货描处。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码,请按照HS码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03

中国香港

1.需要进口申报的内容要放在货描的前11行(350个字符),避免申报不全。

2.到香港以及在香港中转的提单需要显示详细品名。对于一票提单有多种货物的情况,需提供每种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及对应的货描和唛头。

3.关于征税商品及要求:

主要征税商品:

  • Hydrocarbon oil – 碳氢油类 (比如 HYDROFLUORIC ACID)
  • Liquor – 酒类(包括 Whisky, Brandy, Gin, Rum, Liqueur, Ethyl Alcohol or Ethanol and Other wines)
  • Methyl alcohol – 甲醇
  • Tobacco – 烟草

要求:

  • 提单补料需提供酒的类型 (for instance, being Brandy, Whisky, Gin, etc.)和酒精浓度
  • 不同种类的征税商品不能混装在一个cargo item,征税商品和非征税商品也不能混装在一个cargo item

4.货描和唛头处不能显示为“As per attached list”“See Attachment”“As per attached”。

04

伊拉克

1.需提供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手机号码及unique identify proof number(TAX ID),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2.到Umm Qasr或在此中转的单,不接受货物为damaged cars / scrap cars。

3.当货物为机器、设备或相关产品时,需提供相关的Chassis number / VIN number,并显示在货描中。

05

以色列

1.需提供发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

2.需提供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及VAT Number或ID Number,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3.所有至以色列,在此中转以及过境的货物必须提供4位或者6位的HS码。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码,请按照HS码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06

日本

1.进口海关系统只接受下列字符:

  • 英语字母:A到Z
  • 数字:0到9
  • 其他:. , – ( ) / = ! ” % & * ; < >

2.唛头处不能显示为“As per attached list”“See Attachment”“As per attached”。

3.当货物为Hay时需提供UN# & CLASS#。

4.所有至日本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码。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码,请按照HS码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5.不接受以下笼统的货描(持续更新中):

  • Apparel (Wearing Apparel / Ladies Apparel / Mens Apparel)
  • Auto Parts / Parts
  • Caps
  • Chemicals hazardous / Chemicals non-hazardous
  • Electronic Goods / Electronics
  • Equipment
  • Flooring
  • Foodstuffs
  • Iron
  • Steel
  • Leather Articles
  • Machinery
  • Polyurethane
  • Rubber Articles
  • Rods
  • Scrap
  • STC(Said to Contain) / General Cargo / FAK(Freight of All Kinds) / No Description
  • Tiles
  • Tools
  • Wires

07

约旦

所有至约旦的货物必须提供至少4位的HS码,并显示在货描处。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码,请按照HS码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08

科威特

1.需提供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称、地址(或PO Box)及联系方式,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2.个人两年内只允许进口一辆汽车(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车),同时车龄不能超过5年。

3.如果货物同时包含车辆和其他私人物品时,需分别提供两种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及车辆的相关信息(型号、类型、底盘编号、制造年份、品牌)。

4.不接受“Lot”作为货物包装单位。

09

蒙古

不接受出正本提单。

10

阿曼

1.到Muscat的货物,需提供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或PO Box)及联系方式,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2.需提供收货人的12位的TAX ID / VATIN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收货人为个人除外)。

3.卸货港需显示最终的卸货港。

11

卡塔尔

1.接受进口轻型车辆(Cars, Mini Buses, Light Trucks),但车龄不能超过5年。

2.卸货港需显示最终的卸货港。

12

沙特阿拉伯

1.需提供收货人和通知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或PO Box)及联系方式(电话和邮箱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2.个人一年内只允许进口两辆汽车,同时车龄不能超过5年。

3.到Dammam的危险品货物,不能显示以下条款在提单上:

  • Cargo move to Dammam Bonded Free Zone
  • Free Zone
  • Move to DBFZ

4.不接受从沙特阿拉伯转运到其他国家,因此收货人不能为其他国家的公司,且货描中不能有相关的转运条款。

13

韩国

1.需提供发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

2.不接受如下货物申报信息:

  • Alphabet, Arabic number, Korean alphabet – 0, 1, 11, 123, A, B, AAA, ACC etc.
  • Special character – !, @, #, $, %, &, *, ?, ^ etc.
  • Meaningless character – Sample, Parts, Accessory, Goods, Gift, Products etc.
  • Trademark – NIKE, ADIDAS etc.

3.卸货港需显示最终的卸货港。

14

中国台湾

1.需提供台湾当地的收货人公司名及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2.当运输货物为Burnt Lime, Calcined Dolomite, Calcium Oxide, Quicklime时,包装单位只能使用bag。

3.对于整车出运的情况(摩托车除外),在提交提单样本时需以每一辆车为单位分别提交货物信息,并且在货描中显示1)Year, 2)Model,  3)Style, 4)VIN or Chassis number。

4.所有至台湾和在此中转的货物,在提交提单样本时需提供高安全性的封条号(High Security Seal Number)。

5.卸货港需显示最终的卸货港。

15

土耳其

1.提单上显示的土耳其的公司需提供VAT号码。

2.所有至土耳其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至少4位的HS码。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码,请按照HS码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16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1.发货人需是非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公司或个人。

2.需提供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或PO Box),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3.不接受“Skid”作为货物包装单位。

4.货描和唛头处不能显示为“As per attached list”“See Attachment”“As per attached”。

5.所有至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货物必须提供8位的HS码。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码,请按照HS码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6.个人每年只允许进口1辆车(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车)。

7.卸货港需显示最终的卸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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