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客户验证”陷阱
在当今企业争相寻求客户的环境中,一些没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中介或工厂利用外贸公司急于拓展业务的心态,与之串通,通过介绍看似可靠的客户并提供制作精良的(但往往是伪造或盗用的)客户资质文件来实施欺诈。在没有进行彻底调查的情况下,外贸公司因贸然信任而上当受骗。
4、“高利润”陷阱
在交易信息传播过程中,高额利润的承诺往往是最吸引人的。不管利润承诺来自何方,设陷者通常会设定非常高的利润空间,并提出一些看似合理的要求及可以让步的条件,逐步引诱外贸公司落入精心布置的陷阱中。在急于求成的心态驱动下,外贸公司往往放松警惕,不愿放弃这笔诱人的生意。
5、“利益诱惑”陷阱
当业务信息通过各种渠道传导到外贸公司时,一些倾销商和中间人为了加速成交,经常以私下提供利益为诱饵,这些“好处”可能包括提供的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6、“资金无忧”陷阱
随着银行商业化改革,外贸公司的融资愈发困难,导致许多公司在追求业务时优先考虑不需要资金投入的项目。诈骗者正是利用这种心态,声称无需动用资金,只需提供完整的单据,由对方预付资金,以此简单条件诱骗外贸公司。
7、“合同细节”陷阱
合同陷阱是非常常见的欺诈手段,诈骗者通常利用合同的复杂性和法律的名义来诱骗外贸公司,因此,仔细审阅合同条款至关重要,以避免上当受骗。
8、“信用证”陷阱
信用证结算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结算方式。一些海外客户可能会利用提供开立信用证的承诺来赢得外贸公司的信任。而一些特别的贸易公司在不了解对方信用状况的情况下,可能会盲目信任信用证,忽视了必要的预防措施。
在信用证交易中,有些诈骗者会在信用证条款中设置特定的“软条款”,这些条款的履行完全由开证行掌控,使得受益方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避免被拒绝付款的风险。这种做法即是利用信用证中故意设立的潜在陷阱条款,以使受益方(出口商)在交易中处于极度不利的位置。在此情况下,开证申请人(进口商)或开证行能够随时利用这些陷阱条款以文件不符为由,逃避支付信用证下的款项,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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